2011年7月10日星期日

所謂藝術

先來一個插播:這裏的版面會久不久更新一下,都是隨我的興之所至。因為增加一點新鮮感也是好事呀,Blogger這方面的功能真的很方便。

說回正題(哈)。最近想認真寫一個故事,大綱根本想好,但下筆時卻發覺自己講故事的能力實在爛得過份。情節乏味死板,人物的塑造也太過平面,行動和說話不夠鮮明具體,無法讓讀者投入其中,牽動讀者的情緒。於是特地買了一本講寫小說的書回來,研究一下講故事的技法。

一看不得了,想不到自己真的犯了許多情節設計和人物刻劃的大忌。例如人物的性格模糊不清,情節的安排無法突顯故事的特徵,混淆了故事(story) 和情節(plot)這兩個核心概念,以致事件與事件之間沒有明確的因果性。事件發生的前後,又什麼都沒有改變,帶讀者遊了一個大花園,但終點還只是nowhere。果然對於一個純理科生,如果連最基本的訓練也缺乏,實在很難寫出好的故事。我想我要再多一點時間參詳研讀一下,才可以把故事寫出來。

在看那本小說技法書的過程中,突然對「小說」這一個體裁有了全新的認識。老實說我不是一個常看小說的人,平時看的書都是非小說類的,這就是我為什麼看一本講小說技法的書會比看一本真正的小說會更津津有味的原因。因為我常覺得,除了一些很現代又充滿行動的小說如Harry Potter, Lord of the Rings等等,一些很文藝的,特別是那些什麼經典名著,情節的推進實在太慢。我常常看到一半就不敵睡魔了...但在看小說技法的書中明白到,其實小說中所有的描述,情節,行動,都是有目的的。這些東西不是作者只是為了充撐場面而寫的,而是想透過這些種種,讓讀者更加了解角色的性格,又或者整個故事的中心思想。所以我們可以這樣說,其實小說本身就是一個啞謎。我們要透過種種的情節和角色,去推測作者想帶出的深意。但當然這個啞謎本身也得有吸引力,不然讀者連謎面都未看完就已經呼呼大睡了,更遑論想他們猜出謎底。

我發現,其實除了小說,其餘的藝術也是一樣。作者,作曲家,畫家等等透過不同的技法去構作一件藝術品,除了可以呈現美和提供娛樂外,那藝術也會作為一個載體表達出作者想要表達的意思。但真正的意思必定是隱含的,暖昧的,所以才可以讓讀者有思考的空間,讓藝術品有被細味的價值。

要解讀作者的心意,學會欣賞一件作品。最有用的方法就是自己嘗試一下創作的過程,學習一下表達的技法。只有當我們明白作者們是如何把種種的意義包裹,我們才能拆解那些表面的偽裝,了解背後的底蘊。譬如音樂,雖然本身是非常直觀的藝術形式,但如果我們能了解旋律和情緒的關係,作者在和弦搭配上用的心思,或者更進一步,在配器和編曲時的考慮,不同音部之間的合作,我們必定能更懂得欣賞作曲者的心思,對音樂家的巧妙的設計更心悅誠服。譬如繪畫,畫家對透視的處理,光線的安排,衣物紋理的刻畫,以致到人物的表情,動作,甚至畫像背後的像徵意義,歷史背景等等,如果我們能明白如此種種,我們就能知道大師之所以為大師,並不只是把圖畫畫得像真這麼簡單。

任何的藝術都是有意(deliberate)的。越精妙的藝術,投入的心思越多,但同時它越讓人覺得它是混然天成,沒有人手加工。但其實這只是一種錯覺,藝術家都是騙子,因為他們必須透過謊言來傳遞真理。

希望我將來寫的謊言,你也能樂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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