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朋友跟我說,她覺得愛情就像公司請人,要看對方符不符合自己例出的條件,不符合就不要浪廢彼此時間。她覺得列清楚條件可以讓自己清楚什麼人才適合自己,避免造錯決定。
她的話,我不能說有什麼錯。的確,比起現今即食般的戀愛,這樣的愛情觀要成熟得多。但我始終不能認同,愛情就只不過是條件配對的遊戲。
大家知道公司招聘是什麼一回事嗎?所謂的「招聘」就是按照公司自身的需要,列出自身要求的人才,每一個過程,都是為了公司的利益存在。員工本身喜不喜歡,能不能從工作中得到成功感,這不是人事部需要考慮的事。「招聘」的本質就是找個人來滿足公司發展的需求。
如果將這套觀點放在愛情上,不就變得很扭曲嗎?要求對方滿足「我」的要求,達到「我」開出的條件,要有「我」理想情人的模樣,令「我」可以得到幸福。愛情變成另一種滿足個人慾望的手段。無論如何,我都不能認同這樣的愛情觀。
愛情對於我,是講求互相犠牲的。彼此有缺憾的兩個人,因為互相為對方付出而達至完滿。所以與其是要求別人,更重要的是要求自己。我能不能給「她」幸福,可不可以照顧「她」的需要,懂不懂安慰「她」的傷痛。愛情對於我,就不過只是兩個人喜歡對方,並且想給予對方幸福。當然「喜歡」裏會有我們某些重視的特質,但即使會有缺憾,也能在愛裏互相包容呀。有句話,叫 "We like because, we love although". 愛情的發生,總是神秘而神聖的,不是簡單的條件搭配遊戲。
這是個高舉「我」的世代,但其實我們應該把更多的心思放在「你」身上。能不能給予對方幸福,這才是我們最需要思考的問題。
如果愛情不過是份工作
「對唔住,我唔撈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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