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日星期二

一些政見

這裹通常只談風月,不問政治。但近來香港正值危急存亡之秋,我也不得不一舒己見。

在政治上,我想我算是所謂的「溫和民主派」。我不同意議會暴力,對人民力量社民連之輩亦不以為然。反對口誅筆伐,主張政治協商,我認為求同存異才是民主的真諦。但這一切唯有在一個公平公開的民主社會下方能成立。

但近來我開始理解那些所謂「激進民主派」的做法,也許他們的策略也不無道理。社會的遊戲規則都是建制之中的人訂立的,當然對他們有利。在別人訂立的規則下玩一個不公平的遊戲,怎可能會贏?你想要突破建制,你就不能在他們的規則底下玩。這是極其簡單的道理。

當在好壞之間對揀,大多數人(特別是道德感低下的人)都會選擇對自己有好處的事,而不會選損於己卻利於人的事。但當兩害之間取其輕,人則會多數為了避免最差的結果而讓步。是以自由黨最後會反對廿三條,國教亦不得不撒回。在現今情況下要得到突破,你不能只說利弊。因為建制大權在握,他們為什麼要向你施捨憐憫呢?而你看他們的所言所行,就知道依賴他們的道德感是一件非常愚蠢的事。於是我們只能迫他們兩害取其輕,在民怨沸騰,社會騷亂和執意孤行之間二揀其一,迫他們在短時間內一發不可收捨和長遠受到限制間二揀其一。這無疑是兩敗俱傷的最差方法,但在不公平的規則底下這也是打破建制的唯一方法。

但為什麼我老是說要打破建制呢?其實我是認同阿里士多德所言,民主政制其實是非常沒有效率的體制。每件事都要商量討論太浪費時間,而且社會上聰明人一定比平庸的人要少,於是真正出色的意見一定會被大眾的愚昧掩蓋。可是雖然沒有效率,它卻避免了一個政府犯下不可彌補,對大眾有決定性傷害的錯誤。而且民主的精粹就在「制衡」。政治家為了得到選票的緣故一定要討好選民,事事為選民的好處為依歸(至少表面上是)。即使到最後社會問題沒有得到解決,但至少民情會受到安撫,社會的情緒也會好一些。反過來,專制政權中如果當權者真是個無慾捨己的哲學家,當然可以產生烏托邦,但更常見的是人心險詐,用權自肥,搾取民脂民膏以饗一己私慾。其實人都很簡單,誰是老闆就為誰工作。如果選民是老闆當然事事為民設想,但如果是某個政治團體才是真正的老闆,當然每日就會想法子討好主子的歡心,就是這麼簡單。要改變必需從制度入手,不能依賴某幾個人的道德感。

夕爺在報章撰文,寫到有移居外國的教授夫人說近來香港人的行為像瘋子。我們的行為或像瘋子,但在遊戲規則不公平的情況下還按規則去玩的才是真正的瘋子。「和理非非」我們試了十七年,看現在我們落到什麼地步?瘋子是什麼?瘋子就是"doing the same thing over and over again and expecting different results."

我不同意激進民主派的做法,但我也明白現今情勢下,別無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