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藝術,從來都眼高手低。
就如繪畫,畫得好畫得差,往往一目了然。可是,即使很容易可以分辨好壞,但到真的拿起畫筆作畫時,卻不一定能畫出優秀的作品。
又如音樂,動聽如否直觀得很。但如想奏出美麗的樂章,還是得牙牙學語,由淺入深,不到三五七年難有小成。
再優秀偉大的作品,很多時我們都可以在短時間內欣賞到它的美。但反之,如要創造同樣級數的藝術,我們卻要獻上一輩子的時間。
無論是任何的藝術作品,受眾的數目都遠超過作者,因此評價的人總比創作的人要多。於是作者要承擔著許多受眾的期許,埋頭地用心鑽研,希望能創造出優秀的作品。但是,當中的辛酸卻鮮為外人道,因為受眾只看得到結果,不會看到曾經付出過的汗水。無論化費了幾多心血,如果最後不能得到受眾的欣賞,就不能算是一個好的作品。藝術其實是也是徹頭徹尾的結果論。
但縱使對好壞的判斷是即時的,對於「好」和「極好」之間的分歧,卻仍需要年日去磨練,所以社會上才有所謂的「藝評人」存在。也許當我們明白更多創造過程上的困難,我們才能更欣賞到作者的匠心獨運。
「眼高手低」永遠是對藝術工作者的咒詛,唯願我們也懂得有點理解和寬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