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9日星期六

興趣和能力

中學時到大學選科或考慮就業時,老師總對你說要選一份自己感興趣的工作。其實只憑興趣選擇就業未必是最好。

首先人的興趣不是非黑即白的。不是每一件事我們都能清楚它是不是自己的興趣。興趣更多時是以一種光譜的形式存在,即是說有些東西我們感興趣多一點,有些少一點。所以更準確的問題是:我們應不應該選一個我們最感興趣的方向作為我們的事業呢?我認為不一定。

人的興趣和能力並不一定有關係的。當然在大多數情況下,我們多花時間在我們感興趣的事情上,日子有功,我們的相關的能力也會提昇。但人的能力受到天資或環境限制,不一定配合我們的喜好。最耳熟能詳的例子就是《叮噹》裏的技安,他十分喜歡唱歌而且常逼大雄他們參加他在公園舉辦的演唱會,但因為歌喉實在太爛而叫眾人受罪。相信現實中我們也遇過甚至親身經歷過類似的情況:有熱愛音樂但五音不全的,有喜歡運動但反應遲頓的,有喜歡表演但害羞內斂的。如果做一份自己喜歡但不勝任的工作,我們難免會因為表現不佳而感到壓力。再者因為我們需要賺錢糊口,反而將興趣和生活壓力掛釣,到後來反而失去了原本的樂趣。俗語說:「做那行厭那行」就是這個道理。

另一方面,做一份我們有能力,雖說不上十分喜歡但不會討厭的工作卻會使生活比較輕鬆。一來因為我們有能力所以可以用較短的時間完成工作,二來因為表現好所以工作上發展的機會也會比較多。我們可以用工作上剩下來的時間和賺來的金錢去發展我們的興趣,這樣工作和興趣都能夠兼顧。

而且還有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工作是有目的(最基本就是賺錢糊口)所以也有可能失敗。但作為純粹個人追求的興趣卻無沒有所謂的「失敗」。譬如演奏樂器,今日彈得不好,就明天再彈。又不用表演考試,所以沒有分別成功失敗的客觀標準。既然沒有所謂的「失敗」,也就沒有必要放棄。它總放在那裏等待裏著我們重新拿起它,作為繁忙生活的一種調劑或者精神上的追求。但如果當這些興趣變成非成功不可否則三餐不繼的工作,我們就不可能有這種悠閒了。

當然,最理想的是做一份自己有能力,又有興趣的工作,這就是魚與熊掌兩者兼得。但當要二選其一,選擇自己能勝任的工作還是比較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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