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2日星期一

三十

有說對別人的嫉妒都是從三十歲開始的,想來不無道理。

三十歲大概是人生的一個分水嶺。由十多歲的機會無限,經過二十代的懵懂摸索,到達三十歲時,我們的人生軌跡大都已經定形。可以做到的事,可以成為的人,都已經在前三十年決定了。以後的日子,不過是順著以前的方向繼續發展下去。換句話說,在三十歲之後,人與人之間的分歧也難以逆轉。

所謂的「嫉妒」其實也隱含著「無奈」和「不忿」。譬如你很少會嫉妒別人去了某某平民餐廳吃了頓豐富的晚餐,因為你知道有機會你也可以去。但唯獨那些你不能做到的事,你才會產生嫉妒,例如沒有某專業資格就不能做的高薪厚職,或者沒有特別的因緣際會就不能碰到的人和風景。「不可逆轉的差異」似乎是嫉妒的必要條件,而這種差異在三十歲後猶其明顯。

但無論有多大的悔恨,今日都是過去自己決定的結果,我們必須接受。人生就是會存在各種各樣的遺憾。我們可以改變的只有未來,為了不讓明天的自己有讓更深的懊悔,勇敢地面對前面的困難吧。

雖然話是這樣說,但這種充滿無奈的心情又怎能三言兩語排遣得過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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