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到大,我們都不斷被教導要愛人關心別人。如果你有宗教信仰,那聽到的教訓更加是不斷要你捨已為人。對於「自愛」這回事,卻鮮有提及。好像人天生就知道要自愛,不需要學習,只需要防範一樣。
當然人各有不同的性格,有些人天生就比較有自信,「自愛」對他們來說就像呼吸般自然,因為他們從來都沒有懷疑過自己的價值。但對於自信心比較低,又或者比較內向的人,要肯定自己的價值卻不一定是容易的事。
有些人的性格或者是過份善良,又或者是過份懦弱。亦可能是自己很多事情都沒有所謂,又或者是同理心太強對別人的不滿太敏感,總之比起自己,老是更在意其他人的感受。寧願自己辛苦,都不願意別人失望,努力勉強自己去回應別人的的期待。又常自以為不足,常常鞭策自己做這做那,但對別人的不足卻又竭盡全力包容。
但這樣活著,實在太累了。也對自己非常不公平。
如果我們是有責任善待別人的話,那同身為人的自己,我們也一樣有責任要善待。如果我們應該肯定別人的價值,我們也一定先得肯定自己的價值。如果對別人的侮辱是不能接受的,那別人對我們的侮辱也一樣不能接受。有時我們太在意如何去對待別人,卻忽略了如何對待自己。
如果你天生的性格就容易輕忽自己,那就把自己當成另一個客體處理吧。譬如說,有些事情雖然自己覺得沒所謂,但對心齋來說,他可以接受嗎? 如果以平常人的標準來說不可以接受,那很抱歉,我也不能接受。因為除了對別人,我們對自己本身,也負有責任。我們有責任令到自己過得快樂和有意義。如果活著是我們被賦與的權力,那快樂而有意義的生活下去,就是我們對自己生命的義務。有時我們太過著緊別人,對別人的待遇義憤填膺,但對自己卻不聞不問。撇開自己的固執,懦弱和渴望,對於心齋這一個人來說,究竟怎樣的決定才是對他最好的呢? 有時我們也必需把自己當成另外一個需要關心的個體,才能客觀的思考。
我們必須學會去愛自己。無法自愛的人,也難得到真正健康的愛情。因為如果連自己都不覺得自己值得被愛,當隨便一個人對我們有興趣,我們就會像得到施捨一樣饑不擇食。我們需要去肯定自己是值得被珍愛的人,所以也配得被珍惜和愛護。如果只是像奴婢般卑屈地生活,又能對得起十月懷胎,辛苦把我們養育成人的父母呢? 又怎能對得起,我們被賦與僅僅只能活一次短短人生呢?
不卑不亢,抬頭挺胸地活下去吧。要記著,「你仰望到太高,貶低的只有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