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近來越發覺得,其實做一個敏感的人沒有什麼好處。越敏感,不過令痛苦的感覺越強烈而已。做一個麻木的人也許更加爽快簡單。
比起「善良」,還是「頑強」比較重要。比起「溫柔」,還是「力量」比較重要。因為前者只能令別人幸福,但後者卻可以令自己免於痛苦。
做好事不敢奢望有好報,只要沒有遭遇不幸已要謝天謝地。不知何時竟然有了這種扭曲的世界觀。但也不能全怪我,因為事實上,上帝好像只是眷顧幸運的人而已。不是嗎?聽到的都只光明亮麗的人最後理所當然地得到幸福的故事。然後大家都鼓掌歡呼感恩戴德,但其實不過是最自然不過的事。美好的得到美好的結局,近乎對等式般的理所當然。有什麼值得頌揚呢?
但即使對世界充滿憎恨,也還要記得最佳的報復,就是去好好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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