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6日星期一

溫柔

其實自己一直都比較喜歡溫柔的人。我們常常提到「溫柔」,但其實它有什麼意思?

我覺得「溫柔」就是能夠體諒別人的難處,不去增添別人的痛苦和負擔。

例如兩人相約了某時間晚飯,但一人因為工作太忙而遲了大到。溫柔的人會得體諒,不予厚責,因為知道人生活中總有許多不能控制的事。

又例如某人在過去有些痛苦的回憶,雖然呈一時之快可以作為茶餘飯後嘻笑的好話題,但因為不想勾起別人的傷心事,於是適當的迴避。

又例如知道朋友暫時經濟上有困難,但大眾約會又選了去貴價的地方,所以就有意地不去邀約那個朋友,以免他回絕時感到尷尬,這也是體貼的溫柔。

其實「溫柔」不過就是設身處地想想別人的情況,它意味著包容和體諒,在自己的快樂和別人的需求之間,優先顧慮別人的感受。現代人太注重於了解和表達自己的感受,卻慢慢失去了理解別人感情的能力。

我想「溫柔」和「尊重」其實同一道理。兩者都不過是把對方當為同等的「人」去看待,不把自己的喜惡看高過對方的。所以歸根究底,都是聖經的原則:「所以,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別人,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太7:12)

所以並不是柔聲細語的就是溫柔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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