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16日星期五

尊重

兩個人的相處,難以避免會有磨擦的地方。人們常說在關係之中要懂得彼此尊重,但究竟「尊重」是什麼?

「尊重」不代表一定依從對方的意願,而從是在做決定的時候把對方的意見考慮在內,從而找出一個折衷的方法,而不是只顧堅持己見,卻完全忽略對方的要求。

例如兩個人要到某商店購物,A很想去因為那裏的貨品正合心意,但B覺得路程太遠走路很花時間。折衷的方法可以是大家不走路去而是乘車去。 又或者當A到商店購物的時候,B在另一個地方等待,然後再會合。當然現實中很多問題不一定能找到這些兩存其美的方法,但在做決定中把對方的需要考慮在內,是「尊重」的基本原則。

把對方的需要考慮在內,即是把別人跟自己都看成對等的人,肯定彼此的喜惡的同等重要。其實「尊重」說到底不過是看自己和對方一樣是同等的「人」,並不因為自己的想法而完全否定對方的意見。

很多時我們以為「尊重」就只是依從對方的意見,要尊重別人就無法自主。但有時目的跟本不需要改變,而只是做法上折衷一下就可以令對方有受尊重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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