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3日星期一

商業目的

最近和朋友談起他創業的事,引起了我對做生意的一些思考。

營商的目的,當然是為了賺錢,但賺錢卻不能是唯的一目的。因為所有做生意的人都是想要賺錢,但客戶為甚什麼要讓你去賺他的錢?如果公司只從自己的立場出發,而不從用戶的立場出發,則一間公司永遠無法理解用戶的真正需要,也不能和用戶建立一個長久的關係。

而賺錢最有效的手段就是創造價值,而當對顧客來說,你給他創造的價值比他付出的金錢要多,他自然會甘心樂意地購買你的產品,甚至會前仆後繼,爭先恐後的買,因為買你的產品對他來說有莫大好處。

在經濟學中,「交易」並不是零和遊戲,而是彼此交換資源的一個手段,使到交易的兩方都得到好處。例如一個島盛產蔬菜水果,另一個島盛產肉類,兩個島互相交易,就可以各取所需,大家同時都有肉類菜蔬。做生意也是一樣的道理,一方面公司得到了金錢回報,另一方面顧客也得到令他們喜悅的商品,是雙贏的結果。所以成功的生意,也要致力的達到雙贏的局面,而不是一方巧取豪奪的欺騙對方。殺雞取卵雖能求一時之利,終究難以長久。畢竟買的人不是傻子,知道被騙了一次就不會再上當。

本來商業行為就不是一個什麼壞事,本來就是互惠互利,各取所需,使生活便利舒適的行為。問題只在於有些公司一心只想着賺錢,卻完全沒有創造價值,最終導致買賣雙方都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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