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st way to make people better is to have faith in them.
是非對錯,孰善孰惡,其實大部份人都心知肚明。但人知其善而不為,背後有幾個原因。
第一,就是日積月累,以為自己本性就是如此,根本不相信自己可以改善進步。既然一個人連自己都不相信努力能帶來改變,當然他會自暴自棄,失去奮鬥的動力。
第二,人作為社會動物,總是傾向順着社會對我們的期待生活。高的期待是如此,但當社會對我們感到失望後,那低的期待也是一樣。譬如一個終日跟豬朋狗友流連街頭,混混噩噩的不良青年,社會上的人根本就不期望他能有什麼出色。他就算有時肯發奮圖強,還是引來旁人懷疑的目光,只覺得他有的只是三分鐘熱度。
第三,在舊有的舒適圈中生活自然是悏意的,就算以往的境況如何不濟,但只要習慣了也就生活常態的一部份,而破壞這個常態才是真正要花費力氣的。要一個人脫離他以前的舒適圈並不是件容易的事,他需要有人幫助和鼓勵,在後面推他一把。
所以,叫人進步的最好方法並不是要不斷的責怪他們,而是要信任他們,相信他們能夠變得更好。
信任能使一個人重新相信自己的能力和改善自身的可能性,那樣他才能從自暴自欺的深坑來走出來,踏出改進的第一步。信任可以使人感到別人對他有新的期待,這樣他就不需要再因循其他人失望的預期生活,而為了不辜負相信他的人重新努力。比起逃避被責怪的痛苦,還是追求被肯定的喜悅更使人有動力。信任一個人就是鼓勵他,尋求方法去幫助他。人不會願意幫助注定失敗的人,人只會幫助至少有可能成功的人。信任一個人就是相信他會成功,這樣的幫助才是真誠和實在的。
選擇去信任一個人,比起去責罰他,要有效得多。
「比起被喜愛,被信任才是更大的恭維。」Goerge Macdonald (Scot wri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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