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督教的圈子久了,你總無可避免地接觸到神學,或者以研究神學為專業的人。不少信徒對神學家趨之若鶩,對他們有特別的尊敬,更加甚者,把他們的說話當成金科玉律。而神學家有些也展現出不食人間煙火,有點高人一等的姿態。
但我個人對神學甚至神學家,都沒有太高的評價。
首先基督教神學作為研究和釐清信仰的學術科目,當然和其餘的文化和歷史研究有同等的地位。但也只是僅此而已,我不認為它的研究特別高尚。宗教本身是一種情操,必需要靠個人的修為去培養,純粹知識學術的離地討論,不一定對人的信仰生活有何助益。再者,就算說釐清聖經的含義有助我們明白生命的方向, 一部已經被研究了千多兩千年的典藉,可以解決的問題一早就已經被解決,而懸而未決的也很難找到新的數據去得到確切的答案。到最後研究只能翻來覆去在少數難解的問題上提出不同的理論,但又沒有辦法去辨明真偽。但宗教和文化歷史的研究不同,後者的研究可以是純粹滿足人的好奇心和求知欲,所以沒有任何實用性問題也不太。但宗教本身就有著更大的關懷,目的是為人的生存提供一個有意義的方向。但如果宗教的研究到最後也只淪為純粹的學術遊戲,是否和本身的目的相違背呢?耶穌的教導從來都只是叫我們用生命活出信仰,沒有叫我們要關在象牙塔研究神學。
再者,基督教神學作為一學術研究,有其先天性的缺憾,就是基於教義的緣故,有些事情是不能被質疑的,例如神的存在,基督的神性等等。當然你也可以討論這些問題,但你不可能真實地持有和基本教義相反的立場,不然你就會被打成異端,失去繼續在圈子內討論的資格。神學有時就像跛腳的哲學,既想研究終極問題,但又有些前設不敢打破。當然我不是想要否定神學研究的價值,但這種綁手綁腳的論述,如果還自以為比所謂「世俗」的哲學討論更加高尚,就不免為人笑柄。
另外,歷史上學術成就卓越,但私生活失德的大神學家,例如巴特,田立克等等都不在少數。如果因為一個人研究神學,就以為他的私生活也是聖潔無瑕,難免是過份天真。往往可悲的事實是,學問越高,書讀得越多的人,越會找藉口掩飾自己的過錯。去討論「悔改」的神學意涵比實際改變行為去直接悔改要容易得多。有時我們以為自己知識上明白了,就等於是實際做到了,這只是自欺欺人。無論你如何理解「愛」在神學的理論和體現,如果最後你還是任意發怒,缺乏體諒,自我中心,你還是對實踐「愛」這個行動一無所知。宗教的情操就像體育的技能一樣,沒有人能單純靠理論得到世界冠軍。最重要還是實際練習。也許宗教的情操也是一種肌肉記憶。
所以神學本身沒有特別高尚,因為純粹的學術討論不能使我們的人生能有所改變,神學被教義所限也使它不能實際的有自由討論空間。而神學家本身也不是特別高尚,因為知和行本來就是兩件事。我也曾興致勃勃的看不同神學書藉,但而今已經有不同的體會。
雖然因為以上的理由和自己經歷的關係(研究神學的壞人見得太多),我對神學家沒有太高的評價。但對教會的牧師我可是十分尊敬。和神學家的學術研究不同,領會的牧師往往都在最前線處理教會的大小事務,也肩負起牧養和關心教友需要的重任。這些都是直接和信徒的生命相關,也是耶穌囑咐門徒第一要做的事。可是很多時候,我們只管追捧那些明星神學家的精彩講道,卻對教會裏默默勞苦作工的牧者不屑一顧,甚至諸多批評,覺得他們講道沉悶,總在說些老掉牙的道理。但基督教的道理,兩千年來都是一樣的,還能有什麼新鮮感呢? 真正新鮮的是我們怎樣把這二千年前的道理應用在現今瞬息萬變的世界中,但這主要是每個信徒自己面對生活時要做的思考。明明自己沒有用心思考,卻在怪講道千篇一律,不是本末倒置嗎?
所以我還是覺得,一個偉大的神學家,還不如一個委身的牧者更加值得人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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