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離開愛丁堡之前,最後一次參加那裏團契的聚會,剛好那次的主題是查經。查考的經文是馬太福音25:14—30,是大家耳熟能詳的三個僕人的比喻。
14「天國又好比一個人要出外遠行,就叫了僕人來,把他的家業交給他們。15他按著各人的才幹,給他們銀子:一個給了五千,一個給了二千,一個給了一千,就出外遠行去了。16那領五千的立刻拿去做買賣,另外賺了五千。17那領二千的也照樣另賺了二千。18但那領一千的去掘開地,把主人的銀子埋藏了。19過了許久,那些僕人的主人來了,和他們算賬。20那領五千的又帶著另外的五千來,說:『主啊,你交給我五千。請看,我又賺了五千。』21主人說:『好,你這又善良又忠心的僕人,你在少許的事上忠心,我要派你管理許多的事,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吧!』22那領二千的也進前來,說:『主啊,你交給我二千。請看,我又賺了二千。』23主人說:『好,你這又善良又忠心的僕人,你在少許的事上忠心,我要派你管理許多的事,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吧!』24那領一千的也進前來,說:『主啊,我知道你,你是個嚴厲的人:沒有種的地方也要收割,沒有播的地方也要收穫,25我就害怕,去把你的一千銀子埋藏在地裏。請看,你的銀子在這裏。』26他的主人回答他說:『你這又惡又懶的僕人,你既知道我沒有種的地方也要收割,沒有播的地方也要收穫,27就該把我的銀子放給兌換銀錢的人,到我來的時候可以連本帶利收回。28把他這一千奪過來,給那有一萬的。29因為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30把這無用的僕人丟在外面黑暗裏,在那裏他要哀哭切齒了。』」
當然經文普遍的解讀就是勸戒大家不要閒懶不作工,不要像那領一千的僕人又惡又懶,還誣蔑主人過於嚴厲。
但我自己看這經文的時候其實是頗同情那領一千的僕人的。在我們日常教會生活中不也是這樣嗎? 無論是什麼事,敬拜又好,關顧又好,帶組又好,總會有比我們厲害得多,更有恩𧶽的弟兄姊妹。教會中要做的服侍,不就交給那些領五千的人去做就好了嗎? 他們一定比我們辦得更妥當, 有更多的成效。就算我們自動請纓,很多時候也只是吃力不討好。同是賺了一倍,五千的一倍可是五千, 但一千的一倍也只是一千,無論你如何努力,還是難以和其他人的成效比較,有時甚至把事情搞垮了,不是更差嗎?與其多做多錯,那不如安份守己做個平信徒,不要太過張揚,專心過自己的生活就算了。
但主人卻責怪那個領一千的僕人「又惡又懶」, 指他不應該把銀子埋在地下,至少應該放給兌換銀錢的人,待之後可以連本帶利拿回來。對於我這個一直都覺得自己只有一千兩銀子,沒什麼特別恩𧶽的人,自然很有興趣知道這個「兌換銀錢的人」究竟是什麼意思,因為如果我要拿那一千銀子去做賣買,一定會蝕個清光。
我想過後覺得,如果那領五千二千的僕人是靠自己的能力做賣買賺錢,那「放給兌換銀錢的人」其實就是把自己的銀子拿給別人去做賣買。我想主人的意思是說:你認為自己沒有才幹不要緊,但至低限度你應該把僅有的能力交給懂得使用的人,讓他們可以集少成多,使最後也能有所得益。本來「兌換銀錢的人」做的就是集合不同人的資金,然後做互通有無的生意。可能有個人就是手頭上剛缺了某個貨幣不能到某個地方做生意,又恰好別人有多餘的可供交換,而在當中配搭需和求雙方的,就正正是兌換銀錢的人做的事。
如果引申到教會生活中,意思就是說即使自己能力不足以獨撐大旗也不要緊,只要定期出現,讓身邊的人知道你可以做的事,告訴人家你願意幫忙,到有需要的時候,自然有人能運用你的才幹。如果自己不懂做買賣,就把銀子交給懂做的人好了。但如果像那領一千的僕人般把銀子埋在地下,叫人無從得知你的存在,那就真是「又惡又懶」。「懶」是因為你不主動去做,而「惡」是因為你故意隱瞞,令其他人想拿去用也不可以。原本從主人而來的恩𧶽,這樣就白白地被浪費掉。
所以,身為領一千的僕人,我想應該學習的有兩點。一是不要和領五千的去比較,領五千的人賺回五千是理所當然的,就正如在豐裕的環境長大,小時有資源學習各種技能的人,他們按着自己的能力回饋神的恩惠也是理所當然的。神也沒有要求領二千的要賺得和五千一樣多,每個人的能力不同,各按其份就可以。
第二是我們雖然只有一千,但也不能只把僅有才能埋在地裏。至少也要讓人知道你願意幫忙,那自然會有具調配資源恩𧶽的弟兄姊妹在有需要的時候安排你到適當的地方。自己不懂去做不要緊,只要有人懂得去用我們就可以了。有時只是僅僅的在教會「出現」,就已經是增加了發揮恩𧶽的機會,不至於被主人責備。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