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3日星期四

音樂和文字的歧義性


音樂和文字都有它的歧義性。

純音樂如古典音樂,它的歧義性在於它的確實意義。雖然憑着旋律,節奏和和弦結構等等可以約略知道一首樂曲想表逹的情感,但至於所表現出的情感究竟是因為什麼原因產生,單憑音樂本身就很難完美表達得清楚。同樣是哀傷的曲子,可以被聽眾理理解為別離之苦,也可以是孤獨之憂。純音樂情感明確,但意義上存在歧義性。

文字也有它的歧義性,這裏希望準中討論的是音樂中用到的文字,也就是歌詞。歌詞本身的意義雖然明確,或者是形容相戀的甜密,或者是形容夢想的壯濶,但它實質想表達的情感其實很多時候也需要音樂的補足。同樣是悲傷的文字,用緩慢的節奏表現出來可能就會呈現一種淡淡的憂愁,但用急促的拍子卻會癮含一種近乎歇斯底里的瘋狂。歌詞意義明確,但情感上卻存在歧義性。

也許就是因為這種不完整而產生出的歧義性,才令純音樂和歌詞更堪細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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