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想會聽到人批評流行歌曲膚淺,濫情,總是情情愛愛,甚至灌輸錯誤思想,荼毒心靈,我很不以為然。
當然我不否定有些流行曲純綷只是順應潮流的商業作品,完全沒有藝術性可言,有些也的確荼毒心靈,不知所謂。但總不能因為一小拙的劣作,就完全否定流行音樂的價值。
音樂,是情感的載體,其中一個作用是透過在心中產生共鳴,幫助聽眾抒發情感。既然「共鳴」是音樂的一個主要因素,一個時代的音樂就要切合那一個時代的文化,美學觀感,以及聽眾的情緒。無論一首樂曲結構多麼精密,情感多麼澎湃,但如果聽眾不能明白,它就不能發揮它本身的作用。當然這是純綷從功能論而言,但即使在美學的角度,如果觀賞者無法明白而感受到美,那一件藝術品作為「美」的載體的價值也一樣會受到質疑。因此,音樂必需要切合它所處時代的需要,讓聽眾可以感受到它想傳達的意義。
那這樣看來,用一個時代的審美觀念去批評另一個時代的音樂作品是不適當的,因為時代不同人的需要也不相同。即使同是古典音樂,巴洛克時期,古典時期,浪漫時期的曲風也有很大的分別。古典時期對形式以及和諧的重視是當時啟蒙運動高舉理性的呈現,而浪漫時期較為激情和情感豐富的表現手法卻正是啟蒙運動和工業革命之後,感性對理性專權的一種反撲,也反映出民眾在冷冰冰的理性長期轄制下,情感想得到宣洩的願望。其實流行曲也一樣,流行曲上強調的對愛情的渴望實際上是對現代社會人與人之間疏離的一種反抗。尋找情感的強烈宣洩也是在高度制度化的社會下,人的個體性被磨滅淨盡的結果。每一個時代的藝術都在回應那一個時代的訴求,流作曲也不例外。對悲傷,失落,孤獨的描寫其實是對資源豐富,但人心匱乏的現代社會的忠實呈現。
可以這樣說,流行曲之所以流行和被大眾接受,正是因為現今的社會需要這樣的歌曲作為情感宣洩的渠道。當然我也相信較古典的樂曲除了情感宣洩,同時也有陶冶性情的作用,但如果強用這類的音樂風格加在不明白的人身上,那只會落得曲高和寡,無人問津的下場。音樂沒有聽眾,就失去本身的意義了。
其實流行曲並不全都像某些人認為那麼膚淺,而只是在音樂技巧的發展下,由強調功能性轉變到強調藝術性。例如以前的歌詞主要以說教勸勉為主,但現在則以描寫和表達情感為主。如果說以前是因為百廢待興人生需要方向,那現在就是太多選擇太大厭力,人比較需要情感上的支援。只是社會不同了,所以音樂的著重點也會轉移。其實如果仔細看,不少歌詞都有文學性很高的成份。例如方文山,施人誠,林夕的詞除了通俗易懂的之外,也有追求藝術意境的作品。以徧蓋全地扼殺這些填詞人在藝術層面的努力是不恰當的。
音樂當然有好壞之別,亦有喜惡之分。但當以每首歌各自表達的風格意境,綜合當下的社會現況作出中肯的評論。只是因為它是流行曲就打上邪魔外道的標韱絕非有識之士應有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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